株洲市2021年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0年12月3日发布的《株洲市民政局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株民发〔2020〕30号),从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株洲市2021年低保标准:不低于55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74元/月。
株洲市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71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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