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1〕69号以下是小编为各位整理的2021年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消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1年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消息
2021年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具体如下
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元
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6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调整为18元
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调整为17元
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4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调整为16元。
其中一类地区包括长春市区二类地区包括吉林、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三类地区包括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前郭县、抚松县四类地区包括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2021年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多少
2021年12月1日前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17〕97号具体如下
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
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6元/小时
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5元/小时
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
从以上可知
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元/小时
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元/小时
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3元/小时
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6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元/小时
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6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元/小时
以上就是“2021年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内容介绍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小编。
邮箱: 联系方式: